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夹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在辖区部分路段新增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对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点位设置如下:
1、245国道K673+900(东风村)至245国道K676+600(合兴村),双向测速,小型汽车限速70公里/小时、其他机动车限速60公里/小时;
2、428省道K20+500(金牛河桥)至428省道K22+800(高陶大道路口),双向测速,所有车辆限速60公里/小时;
3、428省道K22+800(高陶大道路口)至428省道K25+600土门红绿灯),双向测速,所有车辆限速60公里/小时;
4、215省道K37+900(大石桥村)至215省道K39+800(甘霖村),双向测速,所有车辆限速60公里/小时;
5、215省道K43+200(甘出所)至215省道K45+700(盘渡河),双向测速,所有车辆限速60公里/小时;
6、L24县道土黄路K0+500(黄土配气站)至L24县道土黄路K6+700(万佛村),双向测速9博体育,所有车辆限速60公里/小时;
7、乐夹大道K0+580(井坎地)至乐夹大道K5+840(万华社区),双向测速,小型汽车限速80公里/小时、其他机动车限速60公里/小时。
对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点位设置如下:
1、245国道K686+100(金银河村),小型汽车限速70公里/小时、其他机动车限速60公里/小时;
2、245国道K688+100(青衣江村),小型汽车限速70公里/小时、其他机动车限速60公里/小时。
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相互转告,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安全出行,共建共治共享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