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21日讯(本网记者 翁莉 通讯员 刘君华)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是“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日前,全省各地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将交通安全知识深植人心。
在福州市钱塘小学教育集团软件园教学点,孩子们积极参与交通安全专题宣传活动,录制交通安全知识视频,用稚嫩的声音传递着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而在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一场以“文明交通,安全童行”为主题的教育活动让孩子们在游戏中学习交通标志,亲身演练正确的过马路方法,化身为“小交警”,在实践中感受交通工作的责任与荣耀。
福州市钱塘小学教育集团软件园教学点学生积极参与交通安全专题宣传活动。图片来源:钱塘小学软件园教学点
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开展“文明交通,安全童行”主题教育活动。图片来源: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
为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源头管理,泉州各地交警深入驾校开展宣教活动。在泉州洛江、泉港、德化、惠安等地,交警们结合辖区典型事故案例,为驾校学员上生动的文明交通法治课,教育他们自觉做到不闯红灯、开车不使用手机、不酒驾醉驾、不超员,努力成为文明交通的参与者和倡导者。
德化交警大队民警向学员们讲解新手驾驶人需要掌握的驾车技巧。图片来源:泉州交警微发布
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宣传同样不容忽视。日前,华安公安交警联合新圩派出所、新圩镇道安办,利用农村“圩日”的契机,通过“大篷车”播放警示教育视频、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等方式,向村民和摊贩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民警还走村入户,用“拉家常”的方式,详细阐述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提醒村民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人士表示,将继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全面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随着“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临近,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携手社会各界,持续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走深走实,让交通安全理念深入人心,共同守护每一个家庭的幸福与安宁。
2012年11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公安部向其报送《关于将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请示》,将每年的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旨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增强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加强社会公德建设。
主要考虑数字“122”作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线年开通并投入使用,群众对此认知度高,方便记忆和宣传;同时考虑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广大民众出行安全。